5月起,湖北交警正式启动全省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治理提升行动。
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这些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不仅威胁驾驶人自身安全,更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触目惊心的案例早已敲响警钟。
违法行为案例
1、2026年1月1日8时许,广州市从化区。黄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河东北路,与谢某驾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黄某经救治无效死亡。经查,黄某事发时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是导致悲剧的主要原因。
2、2026年2月17日7时许,蒋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与明珠路红绿灯路口时,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与正常通行的小车相撞,事故造成蒋某受伤、两车受损。事发时,蒋某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治理举措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湖北交警从本月起正式启动全省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治理提升行动,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平安。具体措施如下:
路面严查严控
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电动车事故高发时段和路段开展多维度执法。
针对早晚高峰、商圈、学校、农贸市场等重点时段和区域,严查不戴头盔、闯红灯、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综合源头治理
联合市场监管、交通、城管等多部门开展源头整治,排查电动车销售门店,严查超标售卖、非法改装行为,从产销环节杜绝问题车辆流入市场;紧盯外卖、快递等电动车集中行业,开展约谈警示,压实企业责任,引导行业自律守规。
优化道路设施
持续优化道路通行环境,完善非机动车道标识标线,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警示标志、爆闪灯、反光标线,强化道路警示作用,划定电动车专用停车区域,规范车辆停放,提升非机动车通行安全性。
加强宣传引导
深入社区、校园、企业、乡村,通过现场宣讲、播放警示片等形式,进行电动车事故案例普法教育;同时运用新媒体平台曝光违法案例、发布安全提示,通过沉浸式体验引导群众自觉守法、文明骑行。
让我们从每一项规范、每一次礼让做起
文明出行,你我同行
来源|湖北日报、湖北交警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