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这些人可以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全程免费!5个工作日内办结!来看办理指南——

设立依据
1. 《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7号);
2.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71号);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扶贫办关于开展精准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10号)。
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3.人员类别证明材料(部门间可协查的无需提供):
(1)失地农民:被征地安置补偿协议书或村证明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户口簿;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年检合格的城乡居民社会救助证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残疾人:年检合格的残疾人证;
(5)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社会福利院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6)脱贫人口:扶贫手册;
(7)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确定。
办理方式
1.湖北政务服务网

2.各地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联系方式
茅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8789595;
张湾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8518092;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6100970;
丹江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5233143;
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7209813;
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6223369;
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222959;
竹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4225218;
竹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729862;
武当山特区劳动就业管理局:5661552。
编辑:李持